徐雪芬:吉林“浮桥”案18人被判刑,孙利法官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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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等18人,因为私造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引起热议。
该案的主审法官孙利,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孙力法官也是太不争气了,很快:惊爆!主审私搭浮桥案的法官,系高考冒名顶替者!
孙利(真名曹国军)法官冒名顶替的事情,该法院已经在2022年7月作出了免职处理,他已经为“改名”或“顶替”付出了代价。
今天我们只谈吉林“浮桥案”的判决。
我个人感觉在这次舆情事件中,孙利是被委屈了。
梳理下这次舆情事件,总共4个关键词:桥、费、罚、罪。
18人,被吉林洮南市公安局扫黑办批转到法院,你让法官孙利判决18人全部无罪?
你是法官,你也做不到。你能判18人缓刑?你也不一定能够做到。
因此,该案中,孙利法官已经尽力了。
黄德义一个视频中说,浮桥私建之前,有20多人过河死亡,拆除之后,有10多人过河死亡,说明建桥很有现实需要。
或者正因为这点,政府也是顺其自然,开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拆除后,为什么大概一年后18人被抓进去全部判了刑,就要考虑犯罪团伙是否凑数、凑功的问题。
私建违法是肯定的;有安全隐患也是肯定的;有人投诉也是肯定的,但是村民有需求也是肯定的。
但是被判刑,而且18人被判刑,且判刑后18人全部缓刑,就说明是有违法事实,但是是强判有罪了。
法官孙利,则是最大限度依法履职了!
该案如果有功,那是公安的成绩;该案如果有冤,那是公安的问题。
举报孙利的丁永恒也是一样,他女儿的案件也不能怪孙利,也是公安的成绩或问题。
如果说有一名帮助黄德义维权的律师也进去了,那更说明孙利法官判决的背后,是顶着巨大压力的。
與情汹涌之下,孙利法官有原罪(冒名顶替在先),有案底(被处分),相关上级为平熄民众怒火,保乌纱,急需替罪羊。他,曹国军或孙利,卦象不利,凶多吉少。
因此,我们要坚决替他说一句公道话。
许多监委移送的案件、许多扫黑办批转的案件、许多上级交办的案件,法官就是傀儡。
不过,现实中能冒名顶替的人必须要有一定的背景才行,不是谁都能办得到的。
即使他被“羊”了,也不会有人同情的。
可喜的是,该案申诉立案了。该案如果翻案,是孙利用18人的缓刑弥补了国家赔偿费的损失。
当然,任何舆情事件不能只听单方面的声音。
昨天、今天,网络也陆续曝出被告人采用破坏附近临时道路等手段强迫来往车辆及行人付费通行。
如果属实,一条就够了...
如果这个情况属实,在证据收集的时候,把这个情况收集进去,在判决书里能体现出来,何至于现在如此被动?
我相信法院是经过庭审调查的。
只要判决书没有提到,现在发帖爆出“真相”的,很可能就是组织者放水充抵舆论的。
本案的初衷,是做成涉黑涉恶集团,后来怎么也做不出相关案件,只能罪名单一,就强上了。
整了半天,“黑恶势力”所作的一切,只有治安处罚类的行为,因此,只好草草收场了。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之后,突然发现“战利品”漏水了,现在需要“架桥”才能通过了。